西藏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0-08-14 15:23: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依据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以及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六)符合以上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