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海关公告0801号(颁发2007年报关员资格证书)

时间:2008-06-02 21:18: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沈阳海关及受委托的隶属海关及办事处将于2008年1月15日起开始受理、审查报关员资格申请,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接受分数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按如下方式登录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网上办事”→“报关员资格考试”→“我要登录”,使用原报名时注册的帐号和密码登录后,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6个月内,可以持下列申请材料,向原报名地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
(一)《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准考证主证;
(三)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表》、《授权委托书》由考生上网自行打印。打印方式、填写方法参见海关总署在报关员资格考试网上发布的说明。
四、报关员资格证书由海关总署统一印制,加盖沈阳海关行政印章,加贴骑缝防伪标签,并按作出许可决定的实际日期签注发证日期。
五、考试成绩合格者名单公布后,对本人考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分数核查有关问题的公告》,申请分数核查。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沈阳考区的考试合格考生需到原考试报名点办领证书。沈阳海关已委托沈阳海关驻现场业务处、锦州海关、葫芦岛海关、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受理、审核所在考点考生的报关员申请,并办理颁发证书、分数核查等事宜。
沈阳关区报关员资格证书办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告知如下:
1、沈阳市办理点
沈阳海关现场业务处,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6号海关大楼报关大厅,电话:024-22695211、024-22695400、024-22695403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锦州海关办理点
锦州海关人事政工科,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1号6楼603房间,电话:0416-3880291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葫芦岛海关办理点
葫芦岛海关综合业务科,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海关大楼2楼报关大厅,电话:0429-3116517-2527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
沈阳海关驻抚顺办事处综合业务科,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中段46号1海关大楼报关大厅,电话:0413-2427088-2629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
沈阳海关驻辽阳办事处综合业务科,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99号海关大楼2楼报关大厅,电话:0419-2142505-2821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咨询方式
沈阳海关负责对各隶属海关颁发报关员资格考试证书的工作进行职能管理,同时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咨询。
沈阳海关咨询电话:024-2269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