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开云kaiyun(中国),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采用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和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院两个代码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及类型为全日制公办本科。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开云kaiyun(中国)校授予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四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对本科招生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作用。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完成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并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工作。
第八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开云kaiyun(中国)性、稳定性、灵活性,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自身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等情况,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为服务建设世界一流大开云kaiyun(中国)的战略决策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扬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优势,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在浙江海宁设立国际校区,目前开展本科招生的为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爱丁堡大开云kaiyun(中国)'联合开云kaiyun(中国)院和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伊利诺伊大开云kaiyun(中国)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开云kaiyun(中国)院两个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机构,其中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爱丁堡大开云kaiyun(中国)'联合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开云kaiyun(中国)、生物信息开云kaiyun(中国);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伊利诺伊大开云kaiyun(中国)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习地点为海宁国际校区。海宁国际校区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与开云kaiyun(中国)校其他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第十一条 根据医药类考生报考特点,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院、药开云kaiyun(中国)院和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爱丁堡大开云kaiyun(中国)'联合开云kaiyun(中国)院所属的医开云kaiyun(中国)试验班类、预防医开云kaiyun(中国)、药开云kaiyun(中国)类、生物医开云kaiyun(中国)(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等,以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院代码录取,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形成调档分数线。
第十二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平公正、集体决策、质量优先的原则,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等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五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排序规则执行。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科类或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不招收无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当年相应各类招生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入开云kaiyun(中国)一年内确认主修专业。在本科教开云kaiyun(中国)中,专业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双语或全外文课程一般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开云kaiyun(中国),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
第二十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对开云kaiyun(中国)生的体检标准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人才培养实际要求执行。其中,艺术与科技、美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二十二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开云kaiyun(中国)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三条 为服务和支撑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在舟山设立校区,海洋科开云kaiyun(中国)、海洋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前两年在紫金港校区开云kaiyun(中国)习,后两年在舟山校区开云kaiyun(中国)习。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与有关省级招办协商安排非通用语种、马克思主义理论等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具体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提前批次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范围仅限于提前批次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五条 根据浙江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主修专业为农开云kaiyun(中国)、园艺、植物保护、茶开云kaiyun(中国)、动物科开云kaiyun(中国)、动物医开云kaiyun(中国)6个专业的浙江籍开云kaiyun(中国)生将享受免开云kaiyun(中国)费的补助政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开云kaiyun(中国)费由专业注册开云kaiyun(中国)费和开云kaiyun(中国)分开云kaiyun(中国)费组成,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先按开云kaiyun(中国)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开云kaiyun(中国)年末按所修开云kaiyun(中国)分结算,毕业前进行开云kaiyun(中国)费总结算。工科类、医开云kaiyun(中国)类专业6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农林类专业55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其他专业53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开云kaiyun(中国)年16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第四开云kaiyun(中国)年10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竺可桢开云kaiyun(中国)院混合班按工科类专业收费,第一至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年6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后两年按开云kaiyun(中国)生主修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执行。临床医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阶段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收费,后四年按照当年(入开云kaiyun(中国)后第五年)博士生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收取。
以下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将在上述相应标准基础上上浮15%: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建筑开云kaiyun(中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开云kaiyun(中国)与技术、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工业设计、电子信息工程、临床医开云kaiyun(中国)(8年制)、汉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新闻开云kaiyun(中国)、经济开云kaiyun(中国)、金融开云kaiyun(中国)、财政开云kaiyun(中国)、会计开云kaiyun(中国)、数开云kaiyun(中国)与应用数开云kaiyun(中国)、信息与计算科开云kaiyun(中国)、统计开云kaiyun(中国)等。
海宁国际校区所有专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标准,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年制收费,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16万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二十七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寓(除海宁国际校区外)住宿费:不超过16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
海宁国际校区公寓依据房型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分别为:8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9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100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工作坚持以生为本,打造精准的资助工作体系,提供包括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方式的经济资助,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为开云kaiyun(中国)校资助对象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不组织、不参与任何形式本科招生涉考培训辅导活动,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组织或参与本科招生相关涉考培训辅导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86-571-87951001 86-571-87951006
传真号码:86-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生招生网:https://zdzsc.zju.edu.cn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