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2025年青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3月14日9时起
2.报名条件
1.《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的人员);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第十二条: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2.《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第十二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