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9∶00—3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3月27日9∶00—4月2日16∶00。
2.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相关说明
1.从事社会工作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2.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3.从事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相关领域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其中,“相关领域”主要包括: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青少年事务、职工服务、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卫生健康、政法综治、应急处置、退役军人事务、群众文化等。“专门性社会服务”主要包括:(1)生活帮扶、生计发展、就业援助服务;(2)情绪疏导、精神抚慰服务;(3)矛盾纠纷调节、家庭与社会关系调适服务;(4)针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维护、政策咨询、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及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服务;(5)行为矫治、戒毒康复、危机干预服务;(6)推动社区发展,促进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的服务;(7)其他旨在满足服务对象心理和社会服务需求、增强社会功能的服务。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报考的,其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开云kaiyun(中国)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报名期间向报考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4月8日前)内,对此类报考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