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开云kaiyun(中国)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开云kaiyun(中国)生,颁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开云kaiyun(中国)校工作机构,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开云kaiyun(中国)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三)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开云kaiyun(中国)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开云kaiyun(中国)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以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七条 各专业的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严格参照各省同分排位规则进行录取。
第九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
(一)开云kaiyun(中国)费(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医药类6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二)住宿费(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新生住宿由开云kaiyun(中国)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1200元/年。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各种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并通过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咨询电话:400-799-9556,传真: 0517-87088029。招生网站:http://zs.jsfp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
附 则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