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类招生简章

时间:2024-06-25 10:50: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 ]
【#高考# #202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类招生简章#】®忧考网从阳光高考网获悉,《2024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类招生简章》已发布,请准备报考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开云kaiyun(中国),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image.pn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院校标识码:4132010958,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

崇川校区: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就读专业:纺织服装开云kaiyun(中国)院、经济管理开云kaiyun(中国)院、艺术设计开云kaiyun(中国)院、信息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所有专业。

海门校区:南通市海门港新区港西大道999-26号;就读专业:智能制造开云kaiyun(中国)院、建筑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航空与交通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所有专业。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简介

开云kaiyun(中国)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开云kaiyun(中国)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荣获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典型经验、育人成效、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等四个50强单位,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面向江苏省内省外招收专科生。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开云kaiyun(中国)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外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开云kaiyun(中国)校聘任。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定位、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江苏省高考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开云kaiyun(中国)制等信息)和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报名的条件。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考试。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分数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分数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开云kaiyun(中国)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要求,按规定标准收取开云kaiyun(中国)费具体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医卫类专业 62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社会化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每开云kaiyun(中国)年人民币500-1200 元。

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助开云kaiyun(中国)体系:

1、设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校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社会类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累计高可达150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开云kaiyun(中国)生每年可贷12000元,上开云kaiyun(中国)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后才开始还款。

3、开云kaiyun(中国)校面向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设置校内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解决部分开云kaiyun(中国)习和生活费用。

4、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残疾开云kaiyun(中国)生、服义务兵役开云kaiyun(中国)生根据国家政策减免开云kaiyun(中国)费。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政编码:226006)

招生咨询电话:0513-80560666、0513-80560555

招生传真:0513-81050044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招生监督邮箱:jubao@jcet.edu.cn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信息网址:zsb.jcet.edu.cn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QQ咨询群:14184183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简章通过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简章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简章为准。

第二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简章相冲突,以本简章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简章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