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24 10:36: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 ]
【#高考# #2024年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章程#】©开云网页版从阳光高考网获悉,《2024年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章程》已发布,请准备报考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开云kaiyun(中国),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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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的普高批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我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制:3年;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修完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简介

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专科层次民办普通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院坐落于长三角腹地——江苏常州。开云kaiyun(中国)院位于常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处。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实行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云kaiyun(中国)院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开云kaiyun(中国)制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参加报名2024年高考且符合各省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我校。

第十一条 我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江苏省参加普通类入开云kaiyun(中国)的考生,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其他省份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并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高考改革省份(3+1+2),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高考改革省份(3+3),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英语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除语数外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除语数外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科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照艺术分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我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高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七条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考生所在省市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五章 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第十九条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第二十条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第二十一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第二十二条 如加分政策有调整,以2024年招生政策为准。

第六章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具体收费标准为:文科类:16000元/年;理科类:18000元/年;艺术类200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住宿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社会化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社会化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寓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12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七章 奖、助、贷政策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设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各级奖、助开云kaiyun(中国)体系。

(1)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用于奖励开云kaiyun(中国)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开云kaiyun(中国)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用于奖励开云kaiyun(中国)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5000元/年。

(3)开云kaiyun(中国)院综合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用于奖励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励额高可达10000元。

(4)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用于资助勤奋开云kaiyun(中国)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2300-4300元/年;

(5)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院提供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用于增强开云kaiyun(中国)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

(6)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凡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开云kaiyun(中国)生,每年可在家庭所在地申请高16000元/年的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

第八章 报到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开云kaiyun(中国)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开云kaiyun(中国)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自愿办理),报到时移交给开云kaiyun(中国)院辅导员。考生可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和专业范围内提出申请,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专业。

第二十八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开云kaiyun(中国)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1号

邮编:213000

招生工作处电话:0519-85132710

招生工作处传真:0519-85132767

监督电话:0519-85132713

网址:www.czjdu.com 电子邮箱:zjc@czjdu.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及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等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建东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