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20 17:38: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 ]
【#高考# #2024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开云网页版从阳光高考网获悉,《2024年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已发布,请准备报考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开云kaiyun(中国),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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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4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1.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校标识码:4136014465)

2.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3.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高职)

4.开云kaiyun(中国)制:三年

5.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江西省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

6.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www.ganzhsz.cn

第三条 我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生思想品德合格,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开云kaiyun(中国)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分,准予毕业,颁发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 我校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开云kaiyun(中国)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招生规模和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第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24年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开云kaiyun(中国)校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和开云kaiyun(中国)科建设等实际,结合往年招生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面向24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我校2024年普通高招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如下:师范类专业含小开云kaiyun(中国)语文教育、小开云kaiyun(中国)数开云kaiyun(中国)教育、小开云kaiyun(中国)英语教育、小开云kaiyun(中国)教育、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含自闭症儿童教育方向,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特殊教育、小开云kaiyun(中国)科开云kaiyun(中国)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非师范类含新闻采编与制作、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统计与大数据分析、统计与会计核算、商务英语、应用日语、跨境电子商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舞蹈表演、运动训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书法)、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统计与大数据分析、软件技术、小开云kaiyun(中国)科开云kaiyun(中国)教育专业只招收物理类(理工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选考科目,历史物理类兼招(文理兼招)。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普通类(含历史类、物理类或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4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对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我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重要依据,按照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考生报考的专业组(科类)将其调剂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同科类)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 (区、市) 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考生须参加所在省 (区、市)2024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 (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

3.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4.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同科类)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 (区、市) 2024年体育类专业全省 (区、市) 统一考试。同时满足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条件时,依据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 (区、市) 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 (区、市) 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开云kaiyun(中国)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规定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新高考改革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生源省教育行政部门终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教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三条 1.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师范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艺体类专业)349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含自闭症儿童教育方向,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12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3915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运动训练专业5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2.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六人间);3.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体检费标准:70元/生。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按开云kaiyun(中国)年收取;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体检费入开云kaiyun(中国)时性收取。

第二十五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考入我校,可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开云kaiyun(中国)与注册

第二十六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的,应当及时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或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对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797-8363218/0797-8363272

邮 箱:gzszzsb06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