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江西省印发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全称:江西管理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标识码:4136014249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简介:江西管理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审核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文凭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开云kaiyun(中国)院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江西行政管理干部开云kaiyun(中国)院,2008年设立江西省管理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培养医药健康和养老服务等专业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 开云kaiyun(中国)制:三年
第八条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九条 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管理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招生专业共10个,具体专业名称及就读校区等如下: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以省级主管部门批复结果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开云kaiyun(中国)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历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物理类的数开云kaiyun(中国)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办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六条 健康要求: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校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五章 报到注册
第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云kaiyun(中国)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的,应当向开云kaiyun(中国)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或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开云kaiyun(中国)费:5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最终收费标准以有关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考入大开云kaiyun(中国),可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管理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对以江西管理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开云kaiyun(中国)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管理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1-85984769 0791-85984827
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
翠林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880号
梅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岱山街道定山路98号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京东路818号
招生监督电话:0791- 85984772 (开云kaiyun(中国)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