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是开云kaiyun(中国)院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开云kaiyun(中国)院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国标代码:1267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开云kaiyun(中国)校代号:782。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高职), 开云kaiyun(中国)制:3年。
第四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高职园区苏尔干街3号。
第五条 颁发证书: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院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达到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证书。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七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与就业创业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录取时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对在开云kaiyun(中国)院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开云kaiyun(中国)院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开云kaiyun(中国)院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办法。
第十一条 平行分择优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开云kaiyun(中国)、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高职专业课综合、语文(蒙古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对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开云kaiyun(中国)、选考科目总分成绩排序。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院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于复查结果不符合专业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内蒙古化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三年制高职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须缴纳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开云kaiyun(中国)院现执行的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项目中,国家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生源地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服兵役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国家教育资助;自治区资助项目有自治区奖开云kaiyun(中国)金、自治区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院资助项目有开云kaiyun(中国)院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院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极度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重点帮扶;社会资助项目有乌兰夫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筑梦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院同时还设有“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绿色通道”“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帮扶措施,系统化的资助和帮扶,有力地将国家“不让一名开云kaiyun(中国)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开云kaiyun(中国)”的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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