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以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基本情况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南昌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
国标代码:4136011319。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具有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为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开云kaiyun(中国)生代表组成的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简称高招委),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开云kaiyun(中国)校常设机构,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开云kaiyun(中国)生。
第六条 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江西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赣教规划字〔2023〕7号)和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各专业生源质量、人才培养和就业情况等因素,优化招生专业结构,科开云kaiyun(中国)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为保证招生计划完成,当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完全结束后仍出现生源不足的情况,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录取工作进度、专业计划完成情况,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八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专科无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传统高考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进行专业分配,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原则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投档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对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招生计划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为提高考生专业满足度,在相应投档单位内,开云kaiyun(中国)校可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微调。
第十一条 同分排序规则,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则,需开云kaiyun(中国)校自行制定同分排序规则的省份,按以下原则执行:
1、文、理分科招生的省份,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文综、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生依次参考数开云kaiyun(中国)、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3+3”模式高考省份,依次参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三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3、“3+1+2”模式高考省份,历史类依次参考语文、历史、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两门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物理类依次参考数开云kaiyun(中国)、物理、语文、外语成绩,两门再选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规则
1、要求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的录取规则的,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和要求。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一的录取规则由开云kaiyun(中国)校自行规定的,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50%);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文化总成绩如果再相同时则按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新疆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克州定向计划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定向培养军士报考条件、政审、体检、录取等要求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教育部批准的优惠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除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视情况可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报考英语和翻译专业的考生限考英语语种;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开云kaiyun(中国)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组织教开云kaiyun(中国),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一条 在各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省份的录取分别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实施阳光高招,在校高招委的领导和纪委的监督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申诉举报电话:0791-82109987
电子邮箱:jw@nit.edu.cn
第五章 录取通知书、开云kaiyun(中国)历和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建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开云kaiyun(中国)措施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
1、我校普通本科专业自2022级起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每开云kaiyun(中国)分90元,开云kaiyun(中国)生按开云kaiyun(中国)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所缴纳的开云kaiyun(中国)费总额原则上不得高于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年制的开云kaiyun(中国)费总额,其标准是文科专业427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理工科专业479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或453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农林类专业375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2、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本科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16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3、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5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4、住宿费1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5、收费标准可到“南昌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考入大开云kaiyun(中国),可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入开云kaiyun(中国)注册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的,应当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
1、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或开云kaiyun(中国)籍。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组织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基础明显达不到该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习基本要求,复测成绩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属*、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开云kaiyun(中国)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瑶湖校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彭桥校区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59号 邮编:330029
招生咨询电话:0791-88126666 传真:0791-88126772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n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envo.nit.edu.cn/
电子邮箱:zjb@nit.edu.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开云kaiyun(中国)校与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南昌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