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甘肃省高水平大开云kaiyun(中国)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开云kaiyun(中国)校。是我国首批开云kaiyun(中国)士、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开云kaiyun(中国)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开云kaiyun(中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类、综合改革类、艺术类、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等。2024年开云kaiyun(中国)校面向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认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确定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简章、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生源省份提供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提供同分排位的省份按照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较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成绩之和、外语成绩排序确定。若投档成绩和上述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开云kaiyun(中国)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开云kaiyun(中国)校其他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部分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以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专业调剂仅在考生所报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办法。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生源省份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含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生源省份无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依次排序确定;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开云kaiyun(中国)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第十五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
1.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
2.开云kaiyun(中国)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生源质量和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兰州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八条 我校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开云kaiyun(中国)分制开云kaiyun(中国)费由公共课开云kaiyun(中国)分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专业课开云kaiyun(中国)分开云kaiyun(中国)费组成。将开云kaiyun(中国)分开云kaiyun(中国)费折算为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如下(甘发改收费[2012]1877号):工科类专业47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建筑开云kaiyun(中国)、城乡规划专业55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其他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为4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开云kaiyun(中国)费55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三、四年级开云kaiyun(中国)费14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甘发改收费[2012]1464号)。在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服务中心等机构,同时建立了多种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和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制度,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开展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 对取得我校开云kaiyun(中国)籍,开云kaiyun(中国)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兰州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兰州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在甘肃省兰州市。兰工坪校区地址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彭家坪校区地址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本科生住宿标准6人/间,住宿费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彭家坪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本科生住宿标准6人/间,住宿费9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中职对口升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生培养地点在甘肃省酒泉市,住宿标准6人/间,住宿费9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lut.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lut.edu.cn
本科招生电子信箱:gdzb@lut.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31-2973947,0931-2755263(传真)
邮编:73005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兰州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