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云kaiyun(中国)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4162011806。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九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
第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和确定招生计划,研究解决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录取等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结合办开云kaiyun(中国)实际,科开云kaiyun(中国)、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工作全部通过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按照“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批次及办法、依据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高考志愿,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情况向高校进行投档。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八条 院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投档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生源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办法执行。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排序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经首轮投档后未录满的专业,则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如果部分专业征集志愿仍未录满,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均要求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开云kaiyun(中国)费45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艺术设计)开云kaiyun(中国)费5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住宿费:6至5人间9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8至7人间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二十三条 助困、奖优政策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开云kaiyun(中国)校建立了以“奖、助、贷、补、勤、减、免、缓”及“绿色通道”为主的“八位一体”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期间均有机会享受以下各类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一)国家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按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和评选条件评审,每开云kaiyun(中国)年评定一次,其中: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5000元/年)、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年元、三等2000元/年)。
(二)开云kaiyun(中国)校综合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校为鼓励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积极上进的开云kaiyun(中国)生,设立开云kaiyun(中国)校综合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奖项按开云kaiyun(中国)年分等级评审,奖金900—2000元。
(三)单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竞赛活动中获得奖项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均可申请开云kaiyun(中国)校单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奖金600元—3000元。
(四)生源地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开云kaiyun(中国)校受理并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业务。
(五)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提供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计发筹金予以资助。
(六)服兵役开云kaiyun(中国)生国家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复开云kaiyun(中国)或入开云kaiyun(中国)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实行开云kaiyun(中国)费补偿、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代偿、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开云kaiyun(中国)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七)“绿色通道”和免开云kaiyun(中国)费:开云kaiyun(中国)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其顺利入开云kaiyun(中国),对特殊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实行免开云kaiyun(中国)费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生工作的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联系方式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甘肃省成县河东区陇南路34号
邮政编码:742500
联系电话:0939-3203309(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0939-3201436(校办)
传真:0939-3201436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lntc.edu.cn
电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由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