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基本概况
1.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东华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
2.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3.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专科)
4.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5.开云kaiyun(中国)校校区:南昌校区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抚州校区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开云kaiyun(中国)府路56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云kaiyun(中国)院院长等代表组成。
同时设有本(专)科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下达招生计划后,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开云kaiyun(中国)机会公平,优化开云kaiyun(中国)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各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生源地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可对跨省计划作适当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高职(专科)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开云kaiyun(中国)、规范地选拔开云kaiyun(中国)生。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对非外国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类专业不作外语统考语种限制,开云kaiyun(中国)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除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投档分数相同理科依次参考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理综成绩分专业录取;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文综成绩分专业录取。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专业录取根据投档分数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生源地投档同分排位开展专业录取,若无同分排位,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投档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文化总分×50%。
4.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5.按专业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以开云kaiyun(中国)校和各开云kaiyun(中国)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进行。
第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计入投档成绩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条 录取结果及时在我校网上(www.ecut.edu.cn)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91-83897339、83897952
第五章 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和奖贷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1.本科开云kaiyun(中国)费:一般文科专业4380元/年或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元/年或5220元/年,艺术类专业9600元/年,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13500元/年。
2.专科开云kaiyun(中国)费:5000元/年
3.住宿费:1000元/年。
第十二条 奖开云kaiyun(中国)金设置及助开云kaiyun(中国)措施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考入大开云kaiyun(中国),可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开设
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按相关要求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的,应当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或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东华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开云kaiyun(中国)校2024年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及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ecut.edu.cn;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网:https://zsb.ecu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418(330013)
联系单位:东华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1-83897952
E-mail: zsb@ecut.edu.cn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