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13 10:09: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 ]
【#高考# #2024年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无忧考网从阳光高考网获悉,《2024年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发布,请准备报考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开云kaiyun(中国),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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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2024〕2号)《山东省 2024 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2024年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4332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

邮政编码250307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jnpec.edu.cn

联系电话:0531-87207777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及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4年拟招生31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夏季高考普通类:按照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接受投档,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夏季高考艺术类:音乐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舞蹈教育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的投档规定接受投档,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夏季高考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类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的投档规定接受投档,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2.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4.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省外以开云kaiyun(中国)校加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布,考生可登录本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开云kaiyun(中国)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核查身份、核查电子档案、体检、入开云kaiyun(中国)测试等形式对新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开云kaiyun(中国)生,我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和隐瞒既往病史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或开云kaiyun(中国)籍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