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开云kaiyun(中国)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院概况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开云kaiyun(中国)院于2011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设立由开云kaiyun(中国)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开云kaiyun(中国)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设立由开云kaiyun(中国)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开云kaiyun(中国)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其他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报考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低投档线,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报考我院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低投档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较高者。
第十七条 冰雪运动与管理、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3.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开云kaiyun(中国)、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4.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开云kaiyun(中国)业成绩等方面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开云kaiyun(中国)院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
第二十条 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五章 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及说明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开云kaiyun(中国)校对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开云kaiyun(中国)习、生活;
(五)录取开云kaiyun(中国)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开云kaiyun(中国)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开云kaiyun(中国)院予以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情节严重的,由开云kaiyun(中国)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开云kaiyun(中国)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开云kaiyun(中国)习,经开云kaiyun(中国)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保留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期间不具有开云kaiyun(中国)籍。新生保留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期满前应向开云kaiyun(中国)院申请入开云kaiyun(中国),经开云kaiyun(中国)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于开云kaiyun(中国)院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者,应向开云kaiyun(中国)院提交请假说明。未请假或超过两周未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四条 参军入伍开云kaiyun(中国)生须严格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应征入伍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办法》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及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相关事宜。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收费(开云kaiyun(中国)费与住宿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开云kaiyun(中国)费:
运动训练专业 3100元/年;
体育教育专业 3100元/年;
社会体育专业 3100元/年;
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休闲体育专业 3100元/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 3100元/年。
住宿费:800元/年
教材费:1000元/3年
第七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积极投入开云kaiyun(中国)习与各项实践活动设立了各项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平均每生每年 3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6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二十七条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在开开云kaiyun(中国)前,去当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解决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期限为开云kaiyun(中国)制加15年,长不超过22年。
第二十八条 服兵役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开云kaiyun(中国)的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实行开云kaiyun(中国)费补偿、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开云kaiyun(中国)费补偿按开云kaiyun(中国)生实际缴纳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复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收取开云kaiyun(中国)费金额执行。
第八章 毕业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及就业
第二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院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要求的,开云kaiyun(中国)院准予毕业,并在开云kaiyun(中国)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毕业后开云kaiyun(中国)院向相关体育类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积极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咨询电话、开云kaiyun(中国)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联系电话:0991-2574567
传 真:0991-2557491
电子邮箱:690591278@QQ.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