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聊城大开云kaiyun(中国)东昌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开云kaiyun(中国)东昌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聊城大开云kaiyun(中国)东昌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3373
第五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独立开云kaiyun(中国)院(民办)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及录取相关工作,研究招生计划分配、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重大事宜等。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简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信息网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开云kaiyun(中国)校认可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开云kaiyun(中国)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市、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制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各省(市、区),执行相关各省(市、区)的投档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第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历史科目组)按语文、外语、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物理科目组)按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在内蒙古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毕业时授予艺术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对专业成绩无要求,在普通类常规批按照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录取时按照专业类别,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按高考投档位次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市、区)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各本专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本科专业和影视动画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舞蹈开云kaiyun(中国)(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山东省外各本科专业:各专业均使用对应类别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分专业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若有)、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依据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开云kaiyun(中国)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开云kaiyun(中国)分,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聊城大开云kaiyun(中国)东昌开云kaiyun(中国)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
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5,8520226,8520227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lcudcc.edu.cn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网址:https://zsb.lcudcc.edu.cn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lcdcjwc
第二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开云kaiyun(中国)东昌开云kaiyun(中国)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开云kaiyun(中国)东昌开云kaiyun(中国)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