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07 16:28: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 ]
【#高考# #2024年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开云网页版从阳光高考网获悉,《2024年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发布,请准备报考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开云kaiyun(中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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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和开云kaiyun(中国)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三条 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1065)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

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

通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266071,电话:0532-859557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报考指南、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份文件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志愿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录取实考分高者、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文综成绩、数开云kaiyun(中国)成绩、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开云kaiyun(中国)成绩、理综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开云kaiyun(中国)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中分。

第十四条 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录取后不接受考生提出的退档申请,请考生合理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专业相关录取政策,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录取顺序;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则作退档处理。

(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资格生公示等执行。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开云kaiyun(中国)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对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行为,将依据《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取得规定的总开云kaiyun(中国)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岛大开云kaiyun(中国)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 83780001、83780002~9

邮 编:266071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qd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q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