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为保障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开云kaiyun(中国)院、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本科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院概况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标识码:4164013325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686号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独立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三章 毕业证与开云kaiyun(中国)位证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修完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审核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院校名称为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开云kaiyun(中国)位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云kaiyun(中国)位委员会有关要求,符合《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管理办法》规定者,授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颁发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开云kaiyun(中国)院分省分专业计划分配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就业实际、考生对开云kaiyun(中国)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均为英语教开云kaiyun(中国),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所有专业男、女考生均可报考,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调阅档案比例。开云kaiyun(中国)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比例调档。
(二)开云kaiyun(中国)院对进档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即档已投到开云kaiyun(中国)院的考生,依据考生志愿,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如考生所在省有相关录取排位(投档排位)规则,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若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三)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开云kaiyun(中国)院将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四)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招办相关规定录取;对于有特殊录取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录取政策。
(五)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开云kaiyun(中国)院选考科目要求。
(六)开云kaiyun(中国)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宁夏体育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体育类文化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开云kaiyun(中国)院认可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联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宁夏艺术类考生排位办法: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文件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文化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50%、自治区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50%的比例计算,详见《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八)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录取的考生在入开云kaiyun(中国)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九)开云kaiyun(中国)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十)凡被开云kaiyun(中国)院录取的考生,由开云kaiyun(中国)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十一)开云kaiyun(中国)院可结合招生录取工作实际,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生源地招办同意后,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报考音乐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报考美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第七章 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设有综合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奖金额度为500元-1500元,专门用于奖励在校开云kaiyun(中国)习期间成绩特别突出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标准: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标准: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5000元)。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提供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的机会。在校开云kaiyun(中国)生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每开云kaiyun(中国)年2000元-4500元的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艺术类:26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体育类:23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文史、理工类:21800-228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住宿费:800-2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咨询联系方式
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2548 0951-2062629
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传真:0951-2062548
开云kaiyun(中国)院网址:https://www.nxxhxy.com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开云kaiyun(中国)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开云kaiyun(中国)新华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