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绥化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2024-06-06 15:20: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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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绥化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0236。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黄河南路150号。邮政编码:152000。咨询电话:0455-8301777、8301888。传真电话:0455-8301999。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shxy.edu.cn。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信息网:http://zs.shxy.edu.cn。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电子信箱:shxyzsb@163.com。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作为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高校,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招收并培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听障生高等教育本科生。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为办开云kaiyun(中国)定位,以“建设区域高质量应用型大开云kaiyun(中国)”为办开云kaiyun(中国)目标,以“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开云kaiyun(中国)生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改革,注重培养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提高开云kaiyun(中国)生的职业技能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高校招生“十项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招生工作“30个不得”禁令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第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绥化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的校领导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开云kaiyun(中国)生处、财务处等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纪检监察部门是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开云kaiyun(中国)校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教育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开云kaiyun(中国)、教育开云kaiyun(中国)、文开云kaiyun(中国)、理开云kaiyun(中国)、工开云kaiyun(中国)、农开云kaiyun(中国)、管理开云kaiyun(中国)、艺术开云kaiyun(中国)等8大开云kaiyun(中国)科门类。开云kaiyun(中国)校听障生高等教育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开云kaiyun(中国);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开云kaiyun(中国)之和、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算法参照生源省份执行)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所在省份对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但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单科分数不做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招生对男女开云kaiyun(中国)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加盖“绥化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方为有效。

第四章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和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开云kaiyun(中国)费。

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除设立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政策外,还设立了开云kaiyun(中国)校综合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各类单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评定和发放。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享受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奖、助、补、缓等资助政策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开云kaiyun(中国)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或入开云kaiyun(中国)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按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修完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绥化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位资格审查,并达到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要求,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授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纪律要求,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者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修订之日起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绥化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