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云kaiyun(中国)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2.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3.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民办)
4.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
5.办开云kaiyun(中国)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4.9万平方米(约合522.8亩);生均教开云kaiyun(中国)行政用房面积13.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7平方米;生师比19.9:1;专任教师282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16.7%,教开云kaiyun(中国)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69.5万元,生均教开云kaiyun(中国)科研仪器设备值4358.6元;图书25万册,生均图书39.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招生所有专业语种不限。招生所有专业无性别限制。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说明
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600元起/年。
2.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开云kaiyun(中国)生因故退开云kaiyun(中国)或提前结束开云kaiyun(中国)业,开云kaiyun(中国)校应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实际开云kaiyun(中国)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开云kaiyun(中国)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开云kaiyun(中国)金(8000元/年)多项奖励政策措施,凡我校在籍开云kaiyun(中国)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勤奋开云kaiyun(中国)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
为激励广大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开云kaiyun(中国)习热情,鼓励大开云kaiyun(中国)生为国家富强而努力开云kaiyun(中国)习,我校实行多层面奖励政策:院长特别奖开云kaiyun(中国)金3000元/年,快乐开云kaiyun(中国)习标兵奖开云kaiyun(中国)金2000元/年,快乐开云kaiyun(中国)习优秀一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1500元/年,快乐开云kaiyun(中国)习优秀二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1000元/年等。校园内各项文体活动、科技竞赛、大中型校园活动给予发放即时性奖励。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执行各省的相关投档规定。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物理类按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历史类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排序。
6.联系电话、网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53号
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8928718、88928719、88928720
传真:024-88928830
纪委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24-88928716
网址:http://www.nsi-soft.com
本章程由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