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闽北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2024-05-24 16:07:00   来源:阳光高考     [字体: ]

#高考# #2024年福建闽北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忧考网从阳光高考了解到,2024年福建闽北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请准备报考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开云kaiyun(中国),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法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开云kaiyun(中国)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院概要

  第一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全称:闽北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代码:13764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邮编353011)

  第四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制:三年

  第六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高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七条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

  第八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成立由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开云kaiyun(中国)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十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举报电话:0599-6133068。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及计划: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用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根据生源志愿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开云kaiyun(中国)院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开云kaiyun(中国)院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综合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条件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六条福建省考生,执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考生,执行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志愿投档规则,按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我院专业教开云kaiyun(中国)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十九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寄发加盖开云kaiyun(中国)院公章及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招生专栏查询预录取情况。

  第五章招生纪律

  第二十一条招生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任何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开云kaiyun(中国)院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开云kaiyun(中国)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收费标准

  开云kaiyun(中国)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按闽价〔2004〕费16号文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9000元/人·年,其它专业按闽价〔2000〕费245号文,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6000元/人·年;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所有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寓均已安装空调,收费标准(含空调费用)为:八人间650元/人·年、六人间970元/人·年。

  第二十四条关于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的清退问题

  关于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关于规范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和中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开云kaiyun(中国)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开云kaiyun(中国)、退开云kaiyun(中国)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开云kaiyun(中国)业的,其入开云kaiyun(中国)时缴交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的,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2.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3.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开云kaiyun(中国)期(含读完一个开云kaiyun(中国)期)的,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4.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开云kaiyun(中国)期的,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5.被开除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其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二十五条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

  经开云kaiyun(中国)院评定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的开云kaiyun(中国)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600元、三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300元,具体金额变动以开云kaiyun(中国)院相关政策为准;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特殊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每年4500元、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每年28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工作岗位等,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二十六条新生报到查验:为确保新生质量,我院在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七条毕业及就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开云kaiyun(中国)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证书。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为闽北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开云kaiyun(中国)院提供就业指导,并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凡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可登陆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网站(https://www.mbu.cn/zjc)阅读或来电咨询招生信息。

  咨询电话:0599-6133066、6133067

  腾讯QQ:1640965442、1095508250

  联系老师:詹老师:18065990339郑老师:17759918822

  刘老师:18149547169纪老师:18120846379

  林老师:15259107781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我院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即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闽北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