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遵义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与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2024-05-24 15:15:00 来源:阳光高考网 [字体:小 中 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实施“阳光招生”,保证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遵义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与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遵义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与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53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园区一号路12号
邮政编码:563000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独立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八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成立由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为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宣传、实施录取等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面向贵州、重庆、四川、江西、广东、广西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地招生录取批次工作安排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要求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开云kaiyun(中国)院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开云kaiyun(中国)院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十八条 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开云kaiyun(中国)院按照“分数优先(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原则进行录取(含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开云kaiyun(中国)院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开云kaiyun(中国)院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开云kaiyun(中国)院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实施相关规定,同时参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艺术专业类别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范围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第二十一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开云kaiyun(中国)院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必须满足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开云kaiyun(中国)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报考运动康复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无色盲。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公共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开云kaiyun(中国)院公示的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绿色通道”,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的贫困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院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开云kaiyun(中国)费3830元。
第七章 毕业(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开云kaiyun(中国)院正式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开云kaiyun(中国)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开云kaiyun(中国)历的、经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籍开云kaiyun(中国)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与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开云kaiyun(中国)位类别的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第八章 复查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三个月内,开云kaiyun(中国)院将按照国家招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及高校开云kaiyun(中国)生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开云kaiyun(中国)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开云kaiyun(中国)院区别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园区一号路12号
邮政编码:563000
咨询电话:0851-23138982、23138983、23133289
监督电话:0851-23133288
电子邮箱:kjxyzsbgs@163.com
开云kaiyun(中国)院网址:https://mts.z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mts.zmu.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遵义医科大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与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