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开云kaiyun(中国)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科开云kaiyun(中国)技术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广东科开云kaiyun(中国)技术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代码:12572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科华街351号;邮政编码:510640
珠海校区: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南65号;邮政编码:519090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八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开云kaiyun(中国)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广东科开云kaiyun(中国)技术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毕(结)业证书。退开云kaiyun(中国)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开云kaiyun(中国)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师、开云kaiyun(中国)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招生工作纪律并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广东省内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在外省录取批次根据各生源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与各本科高校合作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开云kaiyun(中国)生,与开云kaiyun(中国)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开云kaiyun(中国)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开云kaiyun(中国)段开云kaiyun(中国)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广东科开云kaiyun(中国)技术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开云kaiyun(中国)生进入对口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对口本科高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非实验班开云kaiyun(中国)生,不得转入试点专业实验班开云kaiyun(中国)习。具体合作本科高校及专业如下:
1.开云kaiyun(中国)校商务英语专业与韩山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商务英语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2.开云kaiyun(中国)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与韩山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环境设计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3.开云kaiyun(中国)校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与韩山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运动康复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4.开云kaiyun(中国)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与韩山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酒店管理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5.开云kaiyun(中国)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与韩山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开云kaiyun(中国)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志愿清”)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志愿清”)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五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共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七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不超过30分。
第二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广东以外省份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第三十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开云kaiyun(中国)费、报到和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夏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开云kaiyun(中国)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三个月内,将对开云kaiyun(中国)生进行政治、文化、专业术科(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考生)、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开云kaiyun(中国)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本校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普通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 5250-641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 10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体育类专业641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 18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住宿费:珠海校区15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广州校区1330-143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东西部职教协作实验班开云kaiyun(中国)生住宿费标准第一开云kaiyun(中国)年按照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标准执行,第二、三开云kaiyun(中国)年按本校珠海校区标准执行。
第九章 资助开云kaiyun(中国)生政策
第三十五条 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助开云kaiyun(中国)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六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11,7796101;020-85297313
传真:0756-7796211;020-85292877
电子邮箱:2892036562@qq.com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gd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dit.edu.cn/zsb/main.htm
第三十七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谭老师
监督电话:0756-7796896
电子邮箱:gkyjjs@126.com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开云kaiyun(中国)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开云kaiyun(中国)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广东科开云kaiyun(中国)技术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授权广东科开云kaiyun(中国)技术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