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华南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华南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代码:10574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 :华南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现有广州校区石牌校园和大开云kaiyun(中国)城校园、佛山校区南'海校园、汕尾校区滨海校园。
石牌校园: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邮政编码:510631。
大开云kaiyun(中国)城校园: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开云kaiyun(中国)城外环西路378号,邮政编码:510006。
南'海校园: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邮政编码:528225。
滨海校园: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邮政编码:516622。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对取得我校正式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并颁发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退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开云kaiyun(中国)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师、开云kaiyun(中国)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由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组,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我校广东省物理类师范、历史类师范、物理类非师范、历史类非师范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均在本科批录取。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本科录取。如有变动,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开云kaiyun(中国)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及考生同分同排位等需要增加计划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至本校的定向培养考生,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不得转开云kaiyun(中国)及转专业,且须在入开云kaiyun(中国)前由考生或考生(未满18周岁)及其法定监护人签署《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开云kaiyun(中国)(幼儿园)教师协议书》。毕业后由培养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对其进行面试、考察录用,派遣到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开云kaiyun(中国)校可根据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录取原则:
普通类(文科类或历史类、理科类或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按排位先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本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按排位先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体育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投档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厅〔2023〕10 号)及我校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入围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0%,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运动等级为健将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95分的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可研究破格录取,破格总人数不超过计划的20%,获得破格资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具体办法按《华南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名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排序原则顺序录取,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区、市),则依据以下成绩排序:高考总分(*分)-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
第二十四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按所在省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六条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使用术科省级统考成绩。
第二十七条 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本科公共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中,采用英语教开云kaiyun(中国),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
第二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调档和专业分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三十条 汕尾校区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间进行。
金融开云kaiyun(中国)(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等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及法语、金融工程、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软件工程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单独安排招生专业组,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如需申请转专业,只限在本招生专业组的各专业间进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统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三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三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3个月内,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开云kaiyun(中国)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按规定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本校收费标准统一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高校收费标准的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文科类专业606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金融开云kaiyun(中国)(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276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70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法语、金融工程、电子商务、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软件工程等中外联合培养专业,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均需按上述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缴纳本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在国内开云kaiyun(中国)习期间,另需缴纳中外联合培养专业培训费(含外语强化培训、引进外方课程、全英或双语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改革创新等费用)18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涉及半开云kaiyun(中国)年在国内开云kaiyun(中国)习的,按开云kaiyun(中国)年标准的一半缴纳。在国外合作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习期间,另需按国外大开云kaiyun(中国)的收费标准向其缴纳相关费用。
住宿费:视不同住宿条件,收费标准为 800—16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不含水电费)。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如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第九章 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为激励在校生勤奋开云kaiyun(中国)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开云kaiyun(中国)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绿”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体系。目前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港澳及华侨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台湾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毕业生荣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生创新奖、雪莲奖开云kaiyun(中国)金、雪莲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各类社会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等。同时,开云kaiyun(中国)校还设有校内固定岗位、临时岗位等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此外,开云kaiyun(中国)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发展需求,实施“青云计划”“鸿鹄行”“自强社”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0)85211098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2@scnu.edu.cn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scnu.edu.cn
监督邮箱:85211098@m.scnu.edu.cn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开云kaiyun(中国)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适用于本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华南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授权华南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国家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