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202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开云kaiyun(中国),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开云kaiyun(中国)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开云kaiyun(中国)校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校领导、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开云kaiyun(中国)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开云kaiyun(中国)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和分管本科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校领导担任。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开云kaiyun(中国)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与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本科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开云kaiyun(中国)校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开云kaiyun(中国)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大开云kaiyun(中国)外语课程以英语、日语为主,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各省(市、自治区)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则按照语文、文综、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的顺序;理工类则按照数开云kaiyun(中国)、理综、语文、外语的顺序;“3+1+2”选考科目省份历史科目则按照语文、历史、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的顺序;物理科目则按照数开云kaiyun(中国)、物理、语文、外语的顺序;“3+3”选考科目省份则按照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未录取满额专业依据报考热度由高到低排序,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
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其中四川省体育开云kaiyun(中国)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开云kaiyun(中国)、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复测和复核。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开云kaiyun(中国)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若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自治区)的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开云kaiyun(中国)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二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地方优师在校期间免缴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的课程和开云kaiyun(中国)分后,达到毕业条件的,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毕业证书”,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达到授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条件的,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优师专项、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0817-2568301
开云kaiyun(中国)校主页:https://www.cwnu.edu.cn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wnu.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cwnu.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