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2022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2-05-26 15:15: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2022年招生章程#】©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2022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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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主管部门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开云kaiyun(中国)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层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开云kaiyun(中国)校层次:专科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开云kaiyun(中国)校


  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与各省协商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北京市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开云kaiyun(中国)费6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住宿费9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开云kaiyun(中国)生困难补助。


  3.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校内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及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要求


  在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979、87220709


  监督电话:010-87220596


  网址:www.bpi.edu.cn


  第十五条 其它需要说明或解释的内容


  1. 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2. 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


  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