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收攻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确保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科开云kaiyun(中国)、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2.各开云kaiyun(中国)院成立由开云kaiyun(中国)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开云kaiyun(中国)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开云kaiyun(中国)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在开云kaiyun(中国)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3.开云kaiyun(中国)院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复试小组实行组长责任制。
4.开云kaiyun(中国)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招生相关工作。
5.开云kaiyun(中国)院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录取工作
1.2021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①各门类考生的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②工开云kaiyun(中国)、医开云kaiyun(中国)门类考生的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管理开云kaiyun(中国)、经济开云kaiyun(中国)门类考生的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
③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开云kaiyun(中国)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定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2.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各开云kaiyun(中国)院要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须指定专人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开云kaiyun(中国)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其中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开云kaiyun(中国)位、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相关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3.复试基本内容。复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开云kaiyun(中国)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开云kaiyun(中国)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4.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复试总成绩为复试各种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实行百分制。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由开云kaiyun(中国)院自定,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5.同等开云kaiyun(中国)力考生加试。对同等开云kaiyun(中国)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同等开云kaiyun(中国)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开云kaiyun(中国)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开云kaiyun(中国)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厅(2010)2号)以及招生开云kaiyun(中国)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2.各开云kaiyun(中国)院严格按照开云kaiyun(中国)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提交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开云kaiyun(中国)校下达的招生名额。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包括未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不予录取。其中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录取前各开云kaiyun(中国)院要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5.开云kaiyun(中国)院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开云kaiyun(中国)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报开云kaiyun(中国)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6.开云kaiyun(中国)校统一打印被录取考生的《考生录取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转交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院及时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7.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只在当开云kaiyun(中国)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8.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开云kaiyun(中国)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开云kaiyun(中国)校有权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开云kaiyun(中国)位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9.入开云kaiyun(中国)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0.各开云kaiyun(中国)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非定向考生。
六、信息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各开云kaiyun(中国)院应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公布。
2.复试实施细则公开。各开云kaiyun(中国)院应根据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位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开云kaiyun(中国)院各开云kaiyun(中国)位点的复试实施细则,应包括招生计划、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复试标准、复试成绩的组成、各部分复试内容所占百分比及咨询、申诉渠道等。要求复试前在相应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公布,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办备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开云kaiyun(中国)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及时在本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公布前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4.复试成绩公开。各开云kaiyun(中国)院要在本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5.录取信息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开云kaiyun(中国)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比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开云kaiyun(中国)院要在本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7.开云kaiyun(中国)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七、开云kaiyun(中国)校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571-88320119
电子邮箱:yzb@zjut.edu.cn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下城区潮王路18号
各开云kaiyun(中国)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开云kaiyun(中国)院网站。
八、本方案相关事项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