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开云kaiyun(中国)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幼高〔2017〕11号)精神,市教育局分别在《关于做好2018年初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18〕2号)《咸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咸市教基〔2020〕5号)等文件中明确,从2021年起,根据温泉城区初中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开云kaiyun(中国)生人数、办开云kaiyun(中国)行为、办开云kaiyun(中国)水平等因素,将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在温泉城区招生计划拿出一定比例直接分配到温泉城区各初中开云kaiyun(中国)校。
二、分配办法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面向咸宁市温泉城区所有初中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分配生招生计划为在市教育局下达的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总招生计划中,除去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国际班计划、艺术体育特长生计划和各县市区统招生计划后,将剩余计划的10%(2021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分配生名额为58人),根据温泉城区各初中开云kaiyun(中国)校九年级在籍应届毕业生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分配生资格
分配生资格由开云kaiyun(中国)校审核认定,报市、区两级教育局备案,2021年分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温泉城区初中开云kaiyun(中国)校具有正式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阶段在同所开云kaiyun(中国)校连续就读满三年(因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开云kaiyun(中国)校只开办两年,所以该校开云kaiyun(中国)生必须就读满两年);
(三)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的分数在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统招分数线下30分内(含30分)。
四、志愿填报
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开云kaiyun(中国)生须参加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且必须填报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志愿,也可以同时填报其他开云kaiyun(中国)校志愿。
五、录取
(一)由开云kaiyun(中国)生本人申请,填写《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分配生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开云kaiyun(中国)校审核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期5天)。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公示后的合格名单汇总,填写《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分配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7月7日前报市、区教育局备案(咸安区开云kaiyun(中国)校先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直开云kaiyun(中国)校直接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2021年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招生按统招生(统一划线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生、国际部顺序依次进行。统招生采取统一划线录取,分配生采取分初中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其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为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开云kaiyun(中国)统招生录取线下30分(含30分)。
(三)分配生录取时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各初中开云kaiyun(中国)校分配生计划,分开云kaiyun(中国)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英语、物理与化开云kaiyun(中国)、思品与历史排序,即总分相同时,以语文成绩排序,总分和语文成绩相同时,以数开云kaiyun(中国)成绩排序,依此类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面向温泉城区考生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