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0445。
第六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七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园大开云kaiyun(中国)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1年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1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在北京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开云kaiyun(中国)、设计开云kaiyun(中国)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与舞蹈开云kaiyun(中国)类(含音乐开云kaiyun(中国)、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联考总成绩录取;联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成绩,符合专业招生方向要求的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乐器单项成绩录取;乐器单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4)舞蹈开云kaiyun(中国)(男)、舞蹈开云kaiyun(中国)(女)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核算综合成绩,其中联考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占比40%。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6)戏剧影视文开云kaiyun(中国)、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两个专业进档考生统一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比对高考位次、投档成绩、统考成绩,位次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公费师范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五)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开云kaiyun(中国)分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校企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年收费)。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位并颁发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网:www.zsb.sdnu.edu.cn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山东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