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依法治招”等有关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是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校党政领导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开云kaiyun(中国)校性质
第四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性质:公办。
第三章开云kaiyun(中国)校领导、校址、代码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领导:党委书记:马蜂校长:刘前信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邮编:430205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2978
第四章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招生专业、计划数: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各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或湖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技能高考的中职毕业生。体育、艺术专业招收的体育类、艺术类开云kaiyun(中国)生需参加湖北省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艺术联考并达到专科分数线。
第十二条软件技术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有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项目,列入湖北省统考普通类招生计划,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查,按各省(市、自治区)相关规定录取考生。
第十四条考生的录取专业按分数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分数、专业志愿等因素确定。考生所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可按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我校对投档比例要求是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十七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将按湖北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凡发现考试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查证落实后将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八条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开云kaiyun(中国)生医疗保险
第二十条为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刻苦开云kaiyun(中国)习、奋发向上,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设有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湖北省政府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武汉市政府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企业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二十一条为帮助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按照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规定,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对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我校还为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提供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
第二十二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基本医疗保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高职各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五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自开云kaiyun(中国)校公示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逐年修订,解释权属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电话:027-87996639
咨询电话:027-87996666、027-81655810
官方QQ:800088651
招生微信号:whvcse_zs(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
传真:027-81655814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http://www.whvcse.edu.cn
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