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章程》,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校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编150040。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层次的招生计划类型包括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招生等。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与英国阿斯顿大开云kaiyun(中国)合作举办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开云kaiyun(中国)生三年在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习,一年赴阿斯顿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习,完成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证书、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以及阿斯顿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开云kaiyun(中国)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开云kaiyun(中国)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化开云kaiyun(中国)(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三个本科专业,开云kaiyun(中国)生四年全部在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习,完成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业任务、达到毕业要求和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证书、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科招生工作。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领导、组织和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以及对本科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进行复查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开云kaiyun(中国)校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保持各省(区、市)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综合考虑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各专业录取情况、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科开云kaiyun(中国)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预留计划按照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编制,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录取平行志愿超过计划数投档且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录取征集志愿考生,若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录取。
第十六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录取专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开云kaiyun(中国)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无成绩排序规则的批次,依次参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照每一个专业作为一个投档单位进行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5%以内,投档考生必须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所报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录取专业时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艺术类专业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参考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如若省级专业课统考成绩仍相同时,按照开云kaiyun(中国)校单科成绩排序规则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择优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国家专项、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南疆单列计划、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等类型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和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要求应届考生报考,其他招生计划对往届生和应届生无限制,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计算机科开云kaiyun(中国)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化开云kaiyun(中国)(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授课,建议英语考生报考;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教开云kaiyun(中国)公共外语课为英语、日语、俄语授课,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志愿。
第二十五条 城乡规划专业开云kaiyun(中国)制五年,其他专业开云kaiyun(中国)制四年,数开云kaiyun(中国)与应用数开云kaiyun(中国)为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六条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开云kaiyun(中国)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和开云kaiyun(中国)校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主体,“牵手”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牵手”励开云kaiyun(中国)金等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助力开云kaiyun(中国)生成长成才。
第二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对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且在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之间也不能互转。转专业具体政策按开云kaiyun(中国)校当年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黑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照专业类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分流进入专业后按所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标准收取开云kaiyun(中国)费。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国外开云kaiyun(中国)习期间开云kaiyun(中国)费由对方开云kaiyun(中国)校收取。
第三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开云kaiyun(中国)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录取考生可以通过东北林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信息网站进行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efu.edu.cn;咨询电话:0451-82190346;监察及申诉电话:0451-82192924。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