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以下简称开云kaiyun(中国)院)的办开云kaiyun(中国)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湖南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英语译名: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NUT,开云kaiyun(中国)院系湖南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开云kaiyun(中国)院,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开云kaiyun(中国)院之一。开云kaiyun(中国)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http://kjxy.hut.edu.cn/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株洲市。开云kaiyun(中国)院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开云kaiyun(中国)科门类,在校开云kaiyun(中国)生5900余人。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依据开云kaiyun(中国)校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开云kaiyun(中国)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经国家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籍电子注册,开云kaiyun(中国)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实行录取。
第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报考湖南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的考生,按下述原则进行录取:(1)湖南省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湖南省外考生:若生源省是按综合总分(专业和文化的综合总分)投档的则按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是按综合总分(专业和文化的综合总分)投档的,则参照湖南省录取规则执行,即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本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依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国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录取新生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性别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执行。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必须按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足额交纳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开云kaiyun(中国)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情节严重的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开云kaiyun(中国)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所有专业开展汉、英教开云kaiyun(中国),除英语外,不宜其它的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不能按规定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者,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院设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各种普通及单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勤奋开云kaiyun(中国)习,早日成长成才。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湖南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731-22623316,22623701
录取期间:0731-22622998,22622720,22622999,22623316(传真),2262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