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山西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3597
第三条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
第四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
第五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六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师东海
第八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陵沁线666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有关招生事宜。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根据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是根据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开云kaiyun(中国)资源、专业结构和发展趋势,结合各开云kaiyun(中国)院提出的建议编制招生计划。开云kaiyun(中国)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生毕业时符合山西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证书;符合山西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费严格按照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我院为在校开云kaiyun(中国)生设有多种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用于奖励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的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或参加开云kaiyun(中国)校提供的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作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山西科技开云kaiyun(中国)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地址: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陵沁线666号
邮编:048011
电话:0356—398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