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时间:2021-06-03 14:51: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广东: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开云网页版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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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开云kaiyun(中国)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0965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大开云kaiyun(中国)路1号;邮政编码:515300


  第六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八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开云kaiyun(中国)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毕(结)业证书。退开云kaiyun(中国)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开云kaiyun(中国)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春季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春季高考招生类型及计划公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据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开云kaiyun(中国)考成绩招生”)、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等形式。开云kaiyun(中国)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专业目录或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为准。


  第五章 春季高考招生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本校“依开云kaiyun(中国)考成绩招生”的普通高中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开云kaiyun(中国)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英语3门科目考试。


  本校“依开云kaiyun(中国)考成绩招生”各招生专业有关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


  第十六条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了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取得拟报考专业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考生证书等要求详见《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第六章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达到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有关录取要求,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依开云kaiyun(中国)考成绩招生”、“3+证书考试招生”等招生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条件下,依据考生志愿和本校制定的有关录取规则进行分类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开云kaiyun(中国)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开云kaiyun(中国)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本校“依开云kaiyun(中国)考成绩招生”按普通类进行录取。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开云kaiyun(中国)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考生录取结果查询及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五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春季高考“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春季高考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开云kaiyun(中国)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开云kaiyun(中国)力证明,无相应证书证明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三个月内,将对开云kaiyun(中国)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普通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 10800-138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住宿费14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十一章 资助开云kaiyun(中国)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助开云kaiyun(中国)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对持有“低保”证明的2021级新生,在国家和省资助的基础上,再减免开云kaiyun(中国)费3000元/生,即每年减免开云kaiyun(中国)费1000元/生;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提供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工作岗位。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3-2290558、2290588


  传真:0663-2290588


  电子邮箱:csxyzsb@21cn.com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cspi.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cspi.edu.cn/zsb/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罗文坤


  监督电话:0663-2290949、13922789789


  电子邮箱:13922789789@139.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于2021年03月17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授权潮汕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