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基本信息
1.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上饶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
2.国标代码:10416
3.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本科
4.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5.办开云kaiyun(中国)历史:1958年建立上饶师专,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开云kaiyun(中国),文 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
6.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上饶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7.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挂 靠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开云kaiyun(中国)校发展规划、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和开云kaiyun(中国)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用于调整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九条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分别按语文、外语、数开云kaiyun(中国)三门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分别按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三门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艺术类专业:
(1)校考专业:校考专业招生按生源省上一年该专业录取人数的4倍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3)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开云kaiyun(中国)后第二开云kaiyun(中国)期至第四开云kaiyun(中国)期内,根据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6.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复试、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或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开云kaiyun(中国)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十七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开云kaiyun(中国)。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入开云kaiyun(中国)与注册: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的,应当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根据《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普通高校专业收费类别的通知》(赣教财字[2012]1号)的精神执行。
1.园林专业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费3410元;
2.汉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历史开云kaiyun(中国)等专业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费3650元;
3.法开云kaiyun(中国)、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技术开云kaiyun(中国)、新闻开云kaiyun(中国)、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开云kaiyun(中国)、英语、翻译、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小开云kaiyun(中国)教育等专业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费3880元;
4.地理科开云kaiyun(中国)、数开云kaiyun(中国)与应用数开云kaiyun(中国)、物理开云kaiyun(中国)、化开云kaiyun(中国)、应用化开云kaiyun(中国)、环境科开云kaiyun(中国)、生物科开云kaiyun(中国)等专业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费4120元;
5.数据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科开云kaiyun(中国)与技术、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每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费4350元;
6.音乐开云kaiyun(中国)、舞蹈开云kaiyun(中国)、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开云kaiyun(中国)、书法开云kaiyun(中国)、环境设计、舞蹈表演等本科专业生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开云kaiyun(中国)费8000元。
第二十二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考入大开云kaiyun(中国),可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为主,以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为辅。
第二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334001
联系电话:(0793)8153934、8153941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sr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sru.edu.cn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上饶师范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