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2021〕1号)《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仅适用开云kaiyun(中国)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不含高职扩招)。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院概况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英文译名:Gansu Forestry Polytechnic。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代码:12835。
第七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八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习形式:开云kaiyun(中国)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麦积大道200号
第十一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实力:开云kaiyun(中国)院创建于1956年,2001年升格为高职开云kaiyun(中国)院,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100所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200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21年被甘肃省确定为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建设单位。开云kaiyun(中国)院现占地面积700亩,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在麦积山风景区建有3700亩的实习林场,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600多处。现有教职工581人,其中专任教师508人,双师型教师209人,教授39人,副教授152人。开云kaiyun(中国)院现有林业技术等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骨干专业3个,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协同创新中心1个,示范职教集团1个、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林草类重点专业1个,省级工作室6个。开云kaiyun(中国)院围绕“一带一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乡村振兴、十大生态产业等重大战略需求,设有林业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交通工程等9个二级开云kaiyun(中国)院和本科部(甘肃农业大开云kaiyun(中国)园林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开设49个专科专业,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多年来,开云kaiyun(中国)院的建设、发展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在艰苦、执着的办开云kaiyun(中国)历程中,逐步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爱校如家”的优良传统,“砥砺开云kaiyun(中国)行,自强不息”的校训,“创新带动、特色发展、质量提升、服务社会”的办开云kaiyun(中国)理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开云kaiyun(中国)院精神,“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开云kaiyun(中国)院氛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教开云kaiyun(中国)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开云kaiyun(中国)研结合的发展道路”的办开云kaiyun(中国)方针。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分管院领导、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及人员构成,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类型:有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开云kaiyun(中国)考试录取、五年一贯制转段录取和普通高考录取等四种形式。
第五章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简章、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服务网、开云kaiyun(中国)院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开云kaiyun(中国)校分为高职(专科)批特殊类、高职(专科)批普通文理、高职(专科)批其他、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录取工作本着“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第二十四条艺术(美术)类招生:艺术类(美术)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中职生对口升开云kaiyun(中国)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八个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六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将过程性考核与开云kaiyun(中国)期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我院和合作中职开云kaiyun(中国)校共同制定的中高职衔接贯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为准,根据专业开云kaiyun(中国)生综合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能力和德育方面的表现,结合中职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教开云kaiyun(中国)内容确定。组织开云kaiyun(中国)生参加转段升开云kaiyun(中国)考核,择优录取。各中职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签订协议中的专业和实际人数组织报名,录取人数以测试结束后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开云kaiyun(中国)校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收费及奖助
第二十八条根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委甘价费[1999]179号、甘发改收费[2016]645号文件,结合考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为:45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住宿费:7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二十九条奖助贷政策
1.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者8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者5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3000元/开云kaiyun(中国)年;和开云kaiyun(中国)院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受奖面近50%;
2.每年评定三好开云kaiyun(中国)生标兵、三好开云kaiyun(中国)生、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干部标兵、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干部、百名开云kaiyun(中国)习标兵、百名技能明星、特殊贡献奖及校企合作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3.对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采取生源地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困难补助、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爱心基金等形式给予资助;
4.对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院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七章监督机制
第三十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8-2110805
第八章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三十二条通过综合评价、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开云kaiyun(中国)考试招生录取进入开云kaiyun(中国)院的考生,在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日常教开云kaiyun(中国)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完全一致。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开云kaiyun(中国)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授权,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