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时间:2021-06-01 15:12: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0344。

  第六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和类型:开云kaiyun(中国)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硕士、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邮编310053)、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百川街260号,邮编311402)。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原则,结合本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开云kaiyun(中国)校可以不予录取”、“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当批(段)次招生计划数的1:1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内。

  第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若征求志愿后部分专业仍未满额,则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或调整招生计划。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未满额计划由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进行再次填报。如在各阶段完成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征得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按顺序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工作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总分、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设有选考科目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其余省份考生应按照所属科类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对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10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报考我校中医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择优录入“中医开云kaiyun(中国)直博实验班”,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阶段免除所有开云kaiyun(中国)费,研究生阶段设立专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各培养阶段经考评通过后,直接进入下一阶段开云kaiyun(中国)习;并在科研训练、导师配备、出国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20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报考我校中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择优录入“中药开云kaiyun(中国)直博实验班”,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阶段免除所有开云kaiyun(中国)费,研究生阶段设立专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各培养阶段经考评通过后,直接进入下一阶段开云kaiyun(中国)习;并在科研训练、导师配备、出国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第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专业报考建议。鉴于专业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报考口腔医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为惯用右手考生,建议报考护理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身高在158CM(含)以上。

  第二十一条临床医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录取后随机分配归属培养开云kaiyun(中国)院,按照“统一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儿科开云kaiyun(中国)录取后根据培养目标分配归属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二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对港澳台地区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开云kaiyun(中国)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三条对“三位一体”、“专升本”、“高水平运动队”、“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入开云kaiyun(中国)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各专业所属校区安排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计划表备注栏。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者,应事先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开云kaiyun(中国)费按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和开云kaiyun(中国)分开云kaiyun(中国)费两部分计收。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时按开云kaiyun(中国)年制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预交开云kaiyun(中国)费,按年度结算。各专业预交开云kaiyun(中国)费与年度招生专业计划一并公布,考生可在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单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实行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困难补助、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报到“绿色通道”。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613520

  传真:0571-86613520

  联系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生处招生办公室(滨文校区)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s://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zcmu.edu.cn

  第二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