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1-06-01 10:27: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招生章程#】®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做到依法治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招生程序进行。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院概况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全称: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院代码:14170

  第四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五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全日制高职(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制3年。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

  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邮编:532200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开云kaiyun(中国)分,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授予国家承认开云kaiyun(中国)历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毕业证书,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通过职业资格考核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政策,领导、组织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办是开云kaiyun(中国)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开云kaiyun(中国)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关于招生改革的调研,做好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第十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缴费标准等请参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统考招生的录取,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科批次安排,按生源省区划定的同类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参加相应批次的招生;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的录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执行。所有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为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数可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已满,则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在投档总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以上的优秀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新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烈子女;台属及侨属子女等。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不限制。

  第十七条录取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第六章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及待遇

  第十八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院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体检和资格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九条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录取的所有类型开云kaiyun(中国)生,其开开云kaiyun(中国)时间、开云kaiyun(中国)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院建立了完善的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申请8000元生源地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开云kaiyun(中国)院还开辟有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先入开云kaiyun(中国),后缴费;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俭开云kaiyun(中国)补助金等。

  第二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开云kaiyun(中国)历的普通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证书,盖“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印章。

  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收费政策,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所有收费标准均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文为准。

  第二十三条退费规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19]11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广西崇左市壶兴路339-1号;

  邮政编码:532200;

  开云kaiyun(中国)院网址:http://www.gxlgxy.com

  咨询QQ:140521915/957988623;

  电子信箱:gxlgxyzsb@163.com;

  联系电话:0771-79620887962028;

  传真:0771-784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