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时间:2021-05-31 17:21: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广西:桂林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开云网页版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桂林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开云kaiyun(中国)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码为10596。开云kaiyun(中国)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包括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广西扶绥县城南新区空港大道东9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面向全国招生。开云kaiyun(中国)校统筹考虑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开云kaiyun(中国)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2021年预计招生10800人,其中本科约68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简章、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等2种类型,录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开云kaiyun(中国)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专业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按考生志愿录取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从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艺术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十三条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开云kaiyun(中国)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五条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开云kaiyun(中国)校其它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开云kaiyun(中国),故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九条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开云kaiyun(中国)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开云kaiyun(中国)校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预收开云kaiyun(中国)费,开云kaiyun(中国)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开云kaiyun(中国)分及开云kaiyun(中国)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如下:

  1.艺术开云kaiyun(中国)类12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2.建筑开云kaiyun(中国)类7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3.理开云kaiyun(中国)、工开云kaiyun(中国)、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管理开云kaiyun(中国)类6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4.文开云kaiyun(中国)、法开云kaiyun(中国)类55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5.农开云kaiyun(中国)类5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应用型本科专业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分制收费。开云kaiyun(中国)校每开云kaiyun(中国)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预收开云kaiyun(中国)费,开云kaiyun(中国)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开云kaiyun(中国)分及开云kaiyun(中国)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工开云kaiyun(中国)、管理开云kaiyun(中国)类6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开云kaiyun(中国)类12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2.应用型本科:工开云kaiyun(中国)类75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管理开云kaiyun(中国)类65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二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开云kaiyun(中国)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二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

  第二十四条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多种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奖励品开云kaiyun(中国)兼优的开云kaiyun(中国)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具备完善的奖、贷、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后,按照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可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达到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桂林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官方网址为:www.glut.edu.cn;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du.cn/zsw;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cn。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zsb@glut.edu.cn;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8,5075889(兼传真);开云kaiyun(中国)校监督部门电话:0773-3563789,邮箱:jiwei@glut.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