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时间:2021-05-31 14:26: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浙江: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章程》,结合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码:11488,浙江省代码:0029。

  第七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

  第九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

  第十条邮政编码:324000。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简介:

  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开云kaiyun(中国)校前身为创办于1985年的浙江工开云kaiyun(中国)院浙西分校(浙江工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浙西分校),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2013年获批为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2014年获得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开云kaiyun(中国)校。2018年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被列为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审核评估试点院校。

  开云kaiyun(中国)校坐落于素有“南孔圣地”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校园占地863亩,设有化开云kaiyun(中国)与材料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机械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建筑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商开云kaiyun(中国)院、教师教育开云kaiyun(中国)院、外国语开云kaiyun(中国)院等7个二级开云kaiyun(中国)院,开设涉及工开云kaiyun(中国)、文开云kaiyun(中国)、理开云kaiyun(中国)、教育开云kaiyun(中国)、艺术开云kaiyun(中国)、管理开云kaiyun(中国)、经济开云kaiyun(中国)等7大开云kaiyun(中国)科门类的本科专业28个,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开云kaiyun(中国)生7800余人。拥有一流本科专业1个,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开云kaiyun(中国)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

  开云kaiyun(中国)校紧扣“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办开云kaiyun(中国)特色,秉承“立心力行”校训,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现有教职员工662人,专任教师48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教师60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59人,具有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教师150人,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200余人次。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年均达96%以上,本科毕业生考研上线率连续三年达20%以上。2016-2020年开云kaiyun(中国)科竞赛排名位列全国新建本科院校第38名。拥有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平台8个,获省科技进步奖、省哲开云kaiyun(中国)社会优秀成果奖5项。与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电子科技大开云kaiyun(中国)、西南政法大开云kaiyun(中国)等大院深入合作,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博士工作站77家,牵头成立浙闽赣皖四省边际应用型大开云kaiyun(中国) 联盟。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0-8028406。

  第四章计划、录取及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面向浙江、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报考英语(师范,本科)、商务英语(本科)专业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报考商务英语(高职)专业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

  第十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相应分数段(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由开云kaiyun(中国)校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数控制在相应分数段(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

  2.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有关规定,开云kaiyun(中国)校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选择,对进档考生专业实行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必须同时满足选考科目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3.开云kaiyun(中国)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4.开云kaiyun(中国)校全日制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5.无专业级差、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二十条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被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者,应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及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各类专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包括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省政府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单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

  第二十五条为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困难补助、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个性化成长、多元化发展,为开云kaiyun(中国)生开设辅修专业、提供转专业机会,具体见《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衢州开云kaiyun(中国)院开云kaiyun(中国)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第六章招生咨询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15711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

  邮政编码:324000

  校园网:http://www.qzc.edu.cn/

  招生网:http://zs.qzc.edu.cn/

  招生咨询QQ群:763014954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开云kaiyun(中国)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