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开云kaiyun(中国)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国标):10764。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五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开云kaiyun(中国)制为四年(往届民语言开云kaiyun(中国)生增加一年预科)。
第六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开云kaiyun(中国)形式。
第七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开云kaiyun(中国)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与南京大开云kaiyun(中国) 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在本科一批次录取,开云kaiyun(中国)生在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负责开云kaiyun(中国)籍注册,期间南京大开云kaiyun(中国)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开云kaiyun(中国)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统筹安排,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可前往南京大开云kaiyun(中国)插班开云kaiyun(中国)习。毕业和开云kaiyun(中国)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和南京大开云kaiyun(中国)共同对开云kaiyun(中国)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校在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开云kaiyun(中国) 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根据《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开云kaiyun(中国)生工作部(处)。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开云kaiyun(中国)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委监察、各开云kaiyun(中国)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开云kaiyun(中国)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开云kaiyun(中国)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开云kaiyun(中国)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开云kaiyun(中国)合理编制开云kaiyun(中国)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在当年《招生与考试》上。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报考舞蹈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疆外考生获得本省舞蹈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统考合格证即可)。
第十四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新疆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并达到合格线。
第四章新生录取
第十五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零批次(提前批次)、本科第一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第二批次。
第十六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00%-120%,在此范围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疆外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疆内完成。
第十八条报考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翻译专业:普通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100分;
2.数开云kaiyun(中国)与应用数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65分,单列类(应试外语)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50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40分,往届民语言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40分;
3.应用统计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60分;
4.小开云kaiyun(中国)教育(培养方向为理科方向)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45分,单列类(应试外语)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35分;
5.化开云kaiyun(中国)、应用化开云kaiyun(中国)、材料化开云kaiyun(中国)、环境科开云kaiyun(中国)、环境工程专业:普通类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35分,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成绩≥35分;
6.舞蹈开云kaiyun(中国)、音乐开云kaiyun(中国)、美术开云kaiyun(中国)专业: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各省同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折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折合总分=术科考试(校考或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课总分×0.4;
7.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各省同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统考)成绩排序,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足球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同批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除英语、翻译专业外,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开云kaiyun(中国)生进校后除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公共外语课程为“大开云kaiyun(中国)俄语”,其余专业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第二十一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应试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理科数开云kaiyun(中国)、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录取;
报考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或往届民语言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开云kaiyun(中国)、民族语文排序录取;理工类按理科数开云kaiyun(中国)、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门中的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高考改革省份“3+3”模式的排列顺序为: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门中的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考生与应届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五章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二十四条开云kaiyun(中国)费收取标准:
英语、俄语、翻译专业38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体育类专业33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文史类专业31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理工类专业3500元/生·开云kaiyun(中国)年。与南京大开云kaiyun(中国) 联合培养开云kaiyun(中国)生执行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收费标准。若自治区有新通知,以新通知标准为主。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者,应事先向开云kaiyun(中国)生工作部(处)书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开云kaiyun(中国)籍。复查中发现开云kaiyun(中国)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开云kaiyun(中国)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开云kaiyun(中国)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开云kaiyun(中国)习,经开云kaiyun(中国)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七条往届民语言考生进校后须进行一年预科。单列类(应试民族语文)考生报到后参加开云kaiyun(中国)校组织的国语水平测试,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要求的,进入相应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习,未达到要求的,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开云kaiyun(中国)习。
第二十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每开云kaiyun(中国)期开开云kaiyun(中国)时,开云kaiyun(中国)生应当按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缴纳开云kaiyun(中国)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准予毕业,并在开云kaiyun(中国)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于2021年3月26日由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委员会2021年第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开始执行,后逐年修订,由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
伊犁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99-8137391、8129389、8136029
传真:0999-8136136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电子信箱:ysdzs@ylnu.edu.cn
通信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邮编:835000
招生咨询QQ群:100204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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