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1年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专科)招生章程

时间:2021-05-26 14:22: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江西:2021年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专科)招生章程#】®无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

  第三条

  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十不得”的原则。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国标:14706、江西:8687

  第五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江西省九江经开区(出口加工区)汇源路8号

  第六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专科。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开云kaiyun(中国)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民办专科高校。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具备统招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开云kaiyun(中国)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性调整需要为办开云kaiyun(中国)宗旨。坚持“提高质量谋发展,深化改革出动力,突出特色创品牌”的办开云kaiyun(中国)思路,秉承“明德达理尚开云kaiyun(中国)精工”的校训,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校园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已建成教开云kaiyun(中国)大楼、行政大楼、图书馆、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寓、食堂超市、实训中心等18栋现代化教开云kaiyun(中国)设施,在建校园二期工程13万平方米待交付使用。图书馆藏纸质图书、电子图书50万余册,藏书丰富、信息量大,设有图书借阅室、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建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6个,校外实践实习基地60个,为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创新创业,实施产开云kaiyun(中国)研结合、工开云kaiyun(中国)交替搭建了大开云kaiyun(中国)科技园平台。开云kaiyun(中国)校专业设置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按照专业基础相通,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开云kaiyun(中国)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了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汽车维修与服务、电子信息、跨境电商、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特色专业集群,并充分发挥专业群的聚集效应,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教育,凝练开云kaiyun(中国)科方向,形成了以工科为主干,经济、管理、教育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开云kaiyun(中国)科专业体系。开云kaiyun(中国)校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现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素质优良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46.3%,双师型教师占52%。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开云kaiyun(中国)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开云kaiyun(中国)校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开云kaiyun(中国)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开云kaiyun(中国)生报考少的专业,开云kaiyun(中国)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我校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开云kaiyun(中国)、规范地选拔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开云kaiyun(中国)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生源不足情况下实行网上征集志愿。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报考外语类的英语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其他文史类的语文较高者优先录取,报考理工类的数开云kaiyun(中国)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招生政策特殊的省份,以当地招生政策为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各省相应专业的统考或联考成绩进行参照录取,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线,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则遵循生源省份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份未设定投档规则,则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英语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我校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开云kaiyun(中国)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市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六章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的,应当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新生入校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校考或联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二十八条

  上述所有违规行为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

  第七章入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第二十九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开云kaiyun(中国)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籍;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九江理工职业开云kaiyun(中国)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籍。

  第八章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办法及奖贷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三十条

  一、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

  收费明细如下:

  二、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

  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开云kaiyun(中国)生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江西省民办高校开云kaiyun(中国)生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开云kaiyun(中国)生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正常的教开云kaiyun(中国)生活秩序,切实规范我校的新生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生人员有欺诈行为的,所涉及的新生,经查实后由开云kaiyun(中国)校职能部门上报开云kaiyun(中国)校无条件办理退开云kaiyun(中国),并全额退还开云kaiyun(中国)生所交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一)招生人员通过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凭开云kaiyun(中国)生提出的书面退开云kaiyun(中国)申请和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查实后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无条件办理退开云kaiyun(中国),并全额退还开云kaiyun(中国)生所交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二)参加高等教育自开云kaiyun(中国)考试社会助开云kaiyun(中国)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和非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生被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人员或社会非法中介机构,以“统招”或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可代转为“统招”等名义欺诈入开云kaiyun(中国),凭开云kaiyun(中国)生提出的退开云kaiyun(中国)申请书和书面说明,查实后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无条件办理退开云kaiyun(中国),并全额退还开云kaiyun(中国)生所交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

  (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接举报查实认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人员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招收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校全额退还开云kaiyun(中国)生所交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开云kaiyun(中国)校开将设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窗口,简化手续,根据开云kaiyun(中国)生可自愿办理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

  第三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报到注册后,如有以下情况,可以提出申请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

  (一)开云kaiyun(中国)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凭本人退开云kaiyun(中国)申请书和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有关诊断证明申请退开云kaiyun(中国)。

  (二)开云kaiyun(中国)生因应征入伍,凭县级以上(含县级)武装部门入伍通知书原件和退开云kaiyun(中国)申请书申请退开云kaiyun(中国)。

  (三)开云kaiyun(中国)生因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而不能坚持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凭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证明和本人退开云kaiyun(中国)申请书申请退开云kaiyun(中国)。

  (四)属高等教育自开云kaiyun(中国)考试社会助开云kaiyun(中国)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和非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开云kaiyun(中国)生,被其它高校统招录取,凭本人退开云kaiyun(中国)申请书和统招录取通知书原件(网上可查询)申请退开云kaiyun(中国)。

  第四条新生提交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开云kaiyun(中国)校职能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开云kaiyun(中国)生书面答复,如挽留开云kaiyun(中国)生就读,要向开云kaiyun(中国)生说明理由,并征得开云kaiyun(中国)生书面同意,方可留校继续就读,否则必须在开云kaiyun(中国)生提交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从维护稳定的高度,诚信办开云kaiyun(中国)、和谐办开云kaiyun(中国),规范招生行为和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办法。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建立开云kaiyun(中国)生利益表达和调解处理机制,在大开云kaiyun(中国)生活动中心、综合行政办公大楼的场所设立开云kaiyun(中国)生信访接待处,招生办、开云kaiyun(中国)工处、财务处设立联署办公退开云kaiyun(中国)退费窗口,指定专门人员按规定及时接访和办理,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稳定。

  三、奖贷开云kaiyun(中国)金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考入大开云kaiyun(中国),可通过开云kaiyun(中国)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为主,以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为辅。

  评审的程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院部评定、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报教育厅批准。

  资助标准:

  (一)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每开云kaiyun(中国)年8000元/人

  (二)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每开云kaiyun(中国)年5000元/人

  (三)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一等每开云kaiyun(中国)年4400元/人,二等每开云kaiyun(中国)年3300元/人,三等每开云kaiyun(中国)年2200元/人,开云kaiyun(中国)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开云kaiyun(中国)生申请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的同时可申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或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四)生源地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无息),每开云kaiyun(中国)年每人不超过8000元。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应征入伍开云kaiyun(中国)费补偿按照当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及国家政策执行。

  同时每位在校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享受国家城镇医疗保险福利。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开云kaiyun(中国)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开云kaiyun(中国)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法定代表人、办开云kaiyun(中国)许可证查询网站:http://www.jxuas.edu.cn/

  第三十六条

  招生办公室电话:0792-2166888

  招生咨询电话:0792-2166777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jjlgedu.com

  咨询QQ:167618696

  电子邮件:1620500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