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1-05-26 13:57: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河北: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2021年招生章程#】®开云网页版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河北: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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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河北省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4158。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普通专科。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生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开云kaiyun(中国)历的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副校长、招生部门负责人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 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原则。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八条 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对高考改革有选科要求的省份,不设再选科目要求。

  第十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改开云kaiyun(中国)英语。

  第十二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开云kaiyun(中国)校要进行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各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800-1200元。

  第十六条 我校为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开云kaiyun(中国)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2021年面向全国招生,具体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和人数、各专业详细介绍,详见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2021年招生简章或登录开云kaiyun(中国)校网站。

  第十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石家庄人民医开云kaiyun(中国)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公楼一楼。

  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sjzrmyz.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1-85349858 、83818098 、85933950

  邮编:050091     

  传真:0311-83819018

  QQ咨询:1729876356  、744212229  、1683675681  、160866896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