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1-05-25 15:28:00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     [字体: ]
【#高考# #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招生章程#】®忧考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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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以下简称开云kaiyun(中国)校)溯源于1952年创立的安徽省中医进修班,1959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安徽中医开云kaiyun(中国)院。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14年,被遴选为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开云kaiyun(中国)建设单位。

  开云kaiyun(中国)校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安徽)基地、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博士授权单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单位。

  开云kaiyun(中国)校现占地总面积1269.68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开云kaiyun(中国)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有4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3个一级开云kaiyun(中国)科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点,5个一级开云kaiyun(中国)科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点,26个二级开云kaiyun(中国)科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点,4个硕士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位授权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开云kaiyun(中国)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校概况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0369

  第七条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公办本科

  第八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硕士、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权,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开云kaiyun(中国)。

  第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合肥市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合肥市梅山路103号(梅山路校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史河路校区);合肥市寿春路300号(六安路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坚持考生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投档分数为准,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采用高考排序成绩。无排序成绩的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第十八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招生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

  第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规则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对港澳台地区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开云kaiyun(中国)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二条对“中医开云kaiyun(中国)免费医开云kaiyun(中国)定向”等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开云kaiyun(中国)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由所招生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四条报考建议:鉴于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无其它语种教开云kaiyun(中国)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开云kaiyun(中国)阶段的外语开云kaiyun(中国)习;报考护理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应考虑身高因素,以免影响今后就业。

  第二十五条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发现考生不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将按我校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开云kaiyun(中国)处理。

  第六章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七章入开云kaiyun(中国)、复查、收费、奖励、资助、推免

  第二十七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开云kaiyun(中国)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开云kaiyun(中国)者,应事先向开云kaiyun(中国)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收费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为准。

  第二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社会捐助专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实行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困难补助、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报到“绿色通道”。

  第三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推荐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研究生。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办公室(少荃湖校区)

  邮编:230012(少荃湖校区)

  咨询电话:0551-68129059 0551-68129056

  19855187001 19855187002 19855187003

  监督电话:0551-68129047(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纪委办公室)

  网址:http://www.ahtcm.edu.cn/(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

  http://bkzs.ahtcm.edu.cn/(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网)

  第三十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另行公告。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安徽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