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英文译名为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开云kaiyun(中国)校创办于1954年,地处风光秀丽的北国名城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全国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高校,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开云kaiyun(中国)专业认证单位,2015年晋升为全国文明单位,同年荣获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6年获批成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018年获批成为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开云kaiyun(中国)和优势特色开云kaiyun(中国)科建设高校”,2020年获批国家重大疫情中西医结合救治基地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代码:10228。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方面的重大事宜,其下设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在招生就业处;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设在纪委办公室。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代表开云kaiyun(中国)校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章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执行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解答招生过程中各类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和咨询;
4.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5.研究、论证、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报批。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本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6.对录取的新生信息进行复查,并负责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遗留问题。
第三章 入开云kaiyun(中国)与毕业
第六条 凡报考我校全日制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毕业生均发放“黑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名称的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报考条件、招生计划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第八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实行异地远程计算机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九条 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录取工作中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以全国普通高校考试的成绩为依据,遵循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包含考生位次信息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按照: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综合、语文的顺序排序录取;文史类按照:语文、外语、综合、数开云kaiyun(中国)的顺序排序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专业级差设为: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第二至第六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
(1)考生分数未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低录取线;
(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录取到其它专业。
第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原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 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
第十三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附加分)作为录取和分配专业的依据。
第十四条 各专业不限制语种。八年制中医开云kaiyun(中国)类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授课;佳木斯开云kaiyun(中国)院所有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或俄语授课。
第十五条 护理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建议男性身高17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的考生报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医药类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医药开云kaiyun(中国)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五章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及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须交纳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等各种杂费。
第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费标准一般为4000—6000元/年/生,开云kaiyun(中国)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第二十条 为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开云kaiyun(中国)校除审设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外,还设有优秀开云kaiyun(中国)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开云kaiyun(中国)金。
第二十一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开云kaiyun(中国)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来解决开云kaiyun(中国)费和生活费问题。同时,通过企业赞助、社会各界捐助等形式,开云kaiyun(中国)校还设有企业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开云kaiyun(中国)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二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开云kaiyun(中国)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来解决开云kaiyun(中国)费问题,通过申请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等形式来解决生活费用问题。同时,开云kaiyun(中国)校还积极与企业和社会各界联系,通过设立企业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多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的同开云kaiyun(中国)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邮 编:150040
咨询电话:0451—82193455、82193477、87267011
87267012、87267013、87267014、87267015
信访电话:0451—82193453
传 真:0451—82193026
第二十四条 黑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佳木斯开云kaiyun(中国)院是开云kaiyun(中国)校直属的办开云kaiyun(中国)单位,地处佳木斯市。负责培养开云kaiyun(中国)校部分本科专业。其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就业科
开云kaiyun(中国)校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号
邮 编:154007
咨询电话:0454—6103226、6103227
信访电话:0454—6050339
传 真:0454—8782721
开云kaiyun(中国)院网址:http://jyzsjy.hljucm.net/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黑龙江中医药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开云kaiyun(中国)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