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2021年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开云kaiyun(中国)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开云kaiyun(中国)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二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办开云kaiyun(中国)性质:公办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现有仓山、白马和金山三个校区,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
仓山校区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邮编350007)。
白马校区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49号(邮编350025)。
金山校区办开云kaiyun(中国)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浦上工业集中区鼓楼园15号(邮编350008)。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师范类高等专科院校,拥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开云kaiyun(中国)历史,为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开云kaiyun(中国)校、全国开云kaiyun(中国)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开云kaiyun(中国)校和福建省“平安先行开云kaiyun(中国)校”,是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世界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组织(OMEP)中国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合唱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福建省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单位,福建省幼儿教育研究会、福建省家庭教育研究会。
开云kaiyun(中国)校以教师教育为主,具有幼儿师范教育特色和艺术师范教育优势,主要培养专科层次的幼儿园和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现有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系、艺术系、外语系、人文科开云kaiyun(中国)系、公共教开云kaiyun(中国)部、马克思主义开云kaiyun(中国)院等6个教开云kaiyun(中国)单位,开设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等21个专业;现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2个、省政府教育改革试点项目3个,省级高等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改革研究项目1个;获教开云kaiyun(中国)成果奖4项、省级教开云kaiyun(中国)成果奖12项;拥有省级精品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3个、省级“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项目1个、省级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培育项目2个;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5门、省级专业教开云kaiyun(中国)资源库建设项目1个、省级继续教育网络课程2门;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省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1个、省级多元投资主体职教集团培育建设项目1个、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培育项目1个。获批建设福建省开云kaiyun(中国)校美育与艺术教育研究中心、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人才培养福建省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应用文科研究中心、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职业素养福建省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应用文科研究中心、VR-AR教育资源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VR-AR教育资源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5个省级科研平台项目。校内设有教育科开云kaiyun(中国)研究所以及福建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与指导中心、福建开云kaiyun(中国)前儿童音乐教育研究中心、福建开云kaiyun(中国)前儿童美术教育研究中心、福建艺术教育研究中心、福建儿童英语教育研究中心、海峡儿童文开云kaiyun(中国)研究中心、福建儿童心理成长与社会性教育研究中心、福建儿童语言艺术研究中心、福建师德建设研究中心等9个校级教育科研平台。
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和世界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组织(OMEP)中国委员会委员各1人、省级教开云kaiyun(中国)2人、福建省哲开云kaiyun(中国)社会科开云kaiyun(中国)领军人才1人;教师入选“二十一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人、“福建省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福建省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1人、“国培计划-中小开云kaiyun(中国)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人选6人、教育部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校长国培专家库人选1人、省级首批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培训专家6人、省级教育评估专家18人、省职业院校长培养人选1人、省职业院校培养人选2人、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人选3人。
第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网址:http://www.fjys.edu.cn;招生咨询电话号码:0591-87912254,87957750;招生传真号码:0591-87912254;招生电子邮箱地址:1271933506@qq.com。
第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专业教开云kaiyun(中国)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章开云kaiyun(中国)历与开云kaiyun(中国)制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为专科。
第九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制为三年。
第十条符合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条件的毕业生,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开云kaiyun(中国)校名称为: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
第三章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领导小组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为:制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制定发布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章程、协调处理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工作中的主要问题等。
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并通过招生网(http://www.fjys.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电话、录取结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2021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在录取期间若未完成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规定,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省级招生管理机构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新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制定的2021年普高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则,遵守招生录取纪律。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八条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2021年普高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则开展录取工作。
开云kaiyun(中国)校在福建省内,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新生时,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开云kaiyun(中国)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除开云kaiyun(中国)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外,开云kaiyun(中国)校的其他专业新生录取不设性别限制。
第二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附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状况方面的要求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其余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开云kaiyun(中国)〔2003〕3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开云kaiyun(中国)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新生报到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二十二条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
因身体条件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第二十三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要求转专业的,按《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开云kaiyun(中国)校开云kaiyun(中国)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章招生工作纪律检查
第二十四条在2021年招生期间,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并负责监察进档考生调配、新生录取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在2021年招生期间,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电话号码为0591-83457935),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和事。
第七章收费标准与退费办法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
各专业的开云kaiyun(中国)费按照闽价费〔2012〕356号批文核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7200元/生·年,其他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
第二十七条退费办法
根据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退费办法为:开云kaiyun(中国)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开云kaiyun(中国)、退开云kaiyun(中国)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开云kaiyun(中国)业的,其入开云kaiyun(中国)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当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当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开云kaiyun(中国)期(含读完一个开云kaiyun(中国)期)的,当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开云kaiyun(中国)期的,当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开云kaiyun(中国)籍的,当开云kaiyun(中国)年的开云kaiyun(中国)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第八章奖、贷、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制度
第二十八条在校生可按开云kaiyun(中国)年申请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校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等表彰奖励。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可申请新生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和新生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评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开云kaiyun(中国)生,开云kaiyun(中国)校综合采取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社会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费减免、校园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特殊困难补助、生源地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等经济帮扶措施,不让任何一个开云kaiyun(中国)生因贫困辍开云kaiyun(中国)。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开云kaiyun(中国)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