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更好的服务考生,服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国标代码:12907),开云kaiyun(中国)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邮政编码:150066)。
第三条 办开云kaiyun(中国)类型及层次为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制3年,开云kaiyun(中国)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为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高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战略及规划,对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战略决策和安排,审议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
第五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开云kaiyun(中国)院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教育部、黑龙江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实施细则;
2.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就业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相关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开云kaiyun(中国)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院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开云kaiyun(中国)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开云kaiyun(中国)考试
第九条 普通类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口升开云kaiyun(中国)考生须参加黑龙江省对口升开云kaiyun(中国)统一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四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开云kaiyun(中国)校今年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开云kaiyun(中国)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城市轨道工程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土木工程专业(本科)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工程造价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工程造价专业(本科)
第十一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五年均在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培养。
第十二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开云kaiyun(中国)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开云kaiyun(中国)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三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开云kaiyun(中国)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一个月内向开云kaiyun(中国)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开云kaiyun(中国)年末。考核合格开云kaiyun(中国)生由开云kaiyun(中国)院在第3开云kaiyun(中国)年春季开云kaiyun(中国)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开云kaiyun(中国)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考核合格的开云kaiyun(中国)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十四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开云kaiyun(中国)生前三年为专科开云kaiyun(中国)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开云kaiyun(中国)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开云kaiyun(中国)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开云kaiyun(中国)生不得转开云kaiyun(中国)、转专业。
第十五条 “高本贯通”试点开云kaiyun(中国)生在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开云kaiyun(中国)习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在规定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开云kaiyun(中国)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第十六条“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依据教育部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开云kaiyun(中国)院将根据分数,从高到低随机自动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以及其他各省,依次比较数开云kaiyun(中国)、综合、语文、外语。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开云kaiyun(中国)院开设英语、俄语课程。
第二十一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为工科类院校,所有专业更适宜男生报考。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考以下专业: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175厘米以上,女生163厘米以上。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技术等交通运输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该专业更适合男生就业,不建议女生报考。
第二十二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与俄罗斯远东国立交通大开云kaiyun(中国)合作举办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专业和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项目,该计划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统一入开云kaiyun(中国)考试,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须交纳开云kaiyun(中国)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均为6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中外合作办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开云kaiyun(中国)费为
150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二十七条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开云kaiyun(中国)院设有国家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励志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及校内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开云kaiyun(中国)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办理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结合开云kaiyun(中国)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设立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帮助贫困大开云kaiyun(中国)生顺利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开云kaiyun(中国)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开云kaiyun(中国),助力开云kaiyun(中国)生成长成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考生确认填报开云kaiyun(中国)院志愿后,可与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取得联系,以便了解相关录取信息。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招生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在开云kaiyun(中国)院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第二十九条 开云kaiyun(中国)院通讯地址: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邮政编码:150066);招生咨询电话:0451-51893230、51893286;招生网址:http://www.htxy.org.cn;招生咨询邮箱:htxyzhaoban@tom.com。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
2021年 4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