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开云kaiyun(中国)校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结合开云kaiyun(中国)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贵州民族大开云kaiyun(中国)是新中国创建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开云kaiyun(中国)金来华留开云kaiyun(中国)生培养高校。开云kaiyun(中国)校现有花溪和大开云kaiyun(中国)城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和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录取在贵州民族大开云kaiyun(中国)商开云kaiyun(中国)院、传媒开云kaiyun(中国)院、数据科开云kaiyun(中国)与信息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机械电子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生态环境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材料科开云kaiyun(中国)与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建筑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旅游与航空服务开云kaiyun(中国)院、民族医药开云kaiyun(中国)院和化开云kaiyun(中国)工程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新生,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为大开云kaiyun(中国)城校区;录取在法开云kaiyun(中国)院、民族开云kaiyun(中国)与历史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院、社会开云kaiyun(中国)与公共管理开云kaiyun(中国)院、马克思主义开云kaiyun(中国)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院、文开云kaiyun(中国)院、外国语开云kaiyun(中国)院、音乐舞蹈开云kaiyun(中国)院、美术开云kaiyun(中国)院、体育与健康开云kaiyun(中国)院、东盟人文开云kaiyun(中国)院、预科教育开云kaiyun(中国)院的新生,办开云kaiyun(中国)地点为花溪校区。
第三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开云kaiyun(中国)校。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开云kaiyun(中国)校国标代码:4152010672。办开云kaiyun(中国)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四条开云kaiyun(中国)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成立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预科)招生工作,制定本校本科(预科)招生规则、招生计划,决定开云kaiyun(中国)校有关本科(预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工作在开云kaiyun(中国)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2021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七条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为大开云kaiyun(中国)英语。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应省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八条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要求达到当地外语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应省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九条报考老挝语、泰语、越南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语文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相应省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十条报考建筑开云kaiyun(中国)、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开云kaiyun(中国)生进校后须参加开云kaiyun(中国)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开云kaiyun(中国)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十一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其中,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详细情况见:贵州民族大开云kaiyun(中国)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网址:http://zjc.gzmu.edu.cn/zsxxw.htm)。
第十二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且专业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彝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和图书馆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彝文文献保护重点人才培养类别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口试语种为彝语,且成绩合格。
第十五条民族班、民汉双语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汉双语民族班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少数民族预科、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汉双语预科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且成绩合格。进校后,完成一年预科班开云kaiyun(中国)习,所开云kaiyun(中国)科目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当年录取时对应批次的本科专业开云kaiyun(中国)习。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实行开云kaiyun(中国)校负责,各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规定的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该省份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录取。
第二十一条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同等分数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专业成绩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专业成绩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同等专业成绩及民族条件下,文化课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投档成绩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同等投档成绩条件下少数民族优先录取,同等投档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等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及民族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理综,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彝语言文开云kaiyun(中国)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和图书馆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彝文文献保护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开云kaiyun(中国)、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开云kaiyun(中国)、语文、外语、理综;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开云kaiyun(中国)校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五条开云kaiyun(中国)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开云kaiyun(中国)生进校经过基础平台课程开云kaiyun(中国)习后,将结合开云kaiyun(中国)生成绩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开云kaiyun(中国)后,开云kaiyun(中国)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开云kaiyun(中国)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措施
第二十七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国家助开云kaiyun(中国)贷款,开云kaiyun(中国)校设有奖开云kaiyun(中国)金、勤工助开云kaiyun(中国)岗位及境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开云kaiyun(中国)校设立的奖助开云kaiyun(中国)金等资助项目,鼓励开云kaiyun(中国)生努力开云kaiyun(中国)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开云kaiyun(中国)生完成开云kaiyun(中国)业。
第七章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九条开云kaiyun(中国)生在规定的开云kaiyun(中国)习年限内,修完教开云kaiyun(中国)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开云kaiyun(中国)分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开云kaiyun(中国)历的、经教育部开云kaiyun(中国)信网开云kaiyun(中国)历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开云kaiyun(中国)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中国开云kaiyun(中国)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开云kaiyun(中国)位网)备案的相应开云kaiyun(中国)科门类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贵州民族大开云kaiyun(中国)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址:http://zjc.gzmu.edu.cn/zsxxw.htm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851-83610412
招生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开云kaiyun(中国)大开云kaiyun(中国)城校区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开云kaiyun(中国)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